(1) 服務人員所做的美睫服務,最後的成果在每個人身上都不同,因為每個人眼型與睫毛濃密度不同,不能保證及預見最後呈現的外觀為何,服務已完成,故無法做任何退費要求。

 

(2) 如果我已經知道本身近期有任何眼部手術(雷射、紋眼線)、過敏或眼睛不適,我將會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並了解每個人的體質不同,體質也會變化,且知悉服務所使用支產品均經過合格單位認證與服務人員均通過合格技術鑑定,若因個人體質關係或後續衛生問題產生的不適現象,服務店家可有免責的權力。

 

(3) 我了解過程中有可能會有些許流淚、紅眼、過敏現象。

 

(4) 同意拍攝眼部接睫前後的照片,讓我比對差異並讓店家存檔及行銷使用。

 

(5) 美睫後因每個人的生活習慣與保養方式不同,脫落速度也不盡相同,故店家無法提供保固期,我已閱讀並了解有關美睫後保養須知的內容及建議,我了解美睫後睫毛保護與維護是我的責任。

 

(6) 美睫服務後七天內可免費卸除,若超過七天以上者,卸除睫毛則視跟數與材料酌收服務費用,我不自行拉扯造成睫毛傷害

 

(7) 若需回補睫毛則視根數收費(最少需回補50),其他問題可來電,店家將誠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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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喬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